急難救助
近三個月內,家中生計負擔者死亡、罹患重大傷病、失業、失蹤、入獄服刑、因天然災害或意外所引起之事件或其他原因,失去穩定經濟來源,導致生活陷於困境者,可向本支會提出申請或由醫院社工課、區公所社會課、立案社福團體轉介至總會。
申請文件:全戶戶籍謄本、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、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、財稅證明等。
洽詢電話:04-2222-2411分機218 鄭社工
申請文件:全戶戶籍謄本、中低收證明或清寒證明、診斷證明書、身心障礙證明、財稅證明等。
洽詢電話:04-2222-2411分機218 鄭社工
郵局捐款帳號:00205586 戶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紅十字會台灣省台中市支會